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学业结束两年内,可申请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落户,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影响,也不受当地外来人员落户条件所限制。下面出国留学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广州落户的情况。
落户广州
2017年留学生落户广州的条件
适用人员
1. 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2. 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备注:如随迁留学人员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年龄要求
海归博士 |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
海归硕士 | 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
海归学士 |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
准备材料
·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原件一份(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 《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
· 《入户登记表》一份;
· 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户口已注销者,须由入户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办理户口通知》,并提供《留学人员户口注销证明》;有随迁家属者,提供随迁家属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 挂靠广州的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本人房产证复印件一份;验看原件(如需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或朋友户口者,建议先向该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征询挂靠意见后再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递交材料,须提供户主的同意迁入证明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挂靠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集体户者,须提供经用人单位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名的《挂靠集体户申请书》;如需挂靠在工作单位集体户者,须提供经用人单位盖章签字的《同意迁入证明书》;如需挂靠父母房产且父母为非广州市户口者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出生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 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有随迁家属者,须额外提供随迁家属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有子女随迁者须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一份,《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查验原件;
· 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一份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 《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一式二份原件,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 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 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提供在现工作单位近三个月及以上连续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历史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学历认证 | 回国前,在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部办理。 |
上网注册 | 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后送审 |
递交材料 | 到广州留学生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
申请审核 |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
户口转移手续 |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到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入户指标卡》去档案接收单位交“档案保管费”,去人才大厦办理《申报户口证明信》,拍新身份证照片,派出所交新证20元费用,落社区公共户。 |
领取结果 | 申请人领取入户材料 |